户外广告环境空间的创造
来源: 胜曼格文化传播 发表时间:2017-11-30 13:27
环境是人类生存与活动的空间,也是户外信息的大载体,在户外的空间中存在着多种环境因素,即自然的、人工的(建筑、景观等)以及人文的多种形态,这些都是“围绕着人存在的物理、化学、生物和文化的因素”,是“对于建筑物内部或外部所产生的生理、心理和社会意识的总和”。而户外广告虽然身处室外广阔的空间中,但它创造的是一种信息环境,即为商品促销活动而创造的一个特殊的空间环境,它是一个非常庞杂的信息场,由多元的群体构成。因此,要想研究户外广告的特征规律,还需从城市建设规划的布局以及商业营销环境特定物之间的场合效应综合来考虑。
户外广告设计,就空间结构而言,没有一个确切规范的模式,因为其表现往往是由许多松散的媒体进行客体的表达,内容和形式都存在许多差异。尽管如此,当它们处在同―特定的空间环境之中,彼此就产生了一定的关系,即立体形态(积极形态)和空间形态(消极形态)的关系,这是两个相互依存的关系,缺一不可,否则就不能构成完美的空间环境。无论是实体的建筑,还是不同形态的信息媒体,都对虚拟的空间起着限定作用,前者着眼于实在,后者着眼于空隙。
户外广告主要是诉诸于人的视觉、听觉、感觉,因此它与人们的活动场所――环境与空间有着紧密的联系。换言之,只有合理的处理和解决整体视觉环境与艺术的组构协调,才能创造出一个新的、特殊的空间形态。但在这里应明确,我们所使用的这个概念,它的属性外延是很广泛的,从其视觉和知觉感受的角度来讲,它包括形、色、光不同性质的空间形态;就其时空概念而言,信息环境的构成又具有一定的宏观因素(如一个繁华的商业社区组成的空间环境),一定的中观因素(一条街、一家商场所构成的外部空间形态),还有微观因素(户外广告的媒体所占有的空间和其具有的造型特征)。所以,在户外广告的设计中必须充分强调环境意识。
户外广告不同媒体的设计是存在于人与环境这个大系统中的,在具体设计时必须从它们存在的环境的实际情况出发,进行综合的设计创意。要依据它们所处环境的建筑、街道的空间面积、色彩及人流量等方面的特点,从整体的布局上研究广告的创意和构思,然后在理性原则的指导下,对所要进行改造的增减部分,进行可行性的分析研究,如建筑墙体的承载能力;广告媒体的重心与行人安全问题;媒体形态空间组构和不同媒体的空间关系问题,经过系统的考察和规划设计,使设计与周围环境能够产生一种呼应和谐的关系,同时还要避免与其它媒体设计形式上的相互雷同和相互干扰。